红网衡阳3月4日讯(通讯员 贺琳)2009年11月18日晚,湖南省衡南县洲市乡人谢某经过唐某家时,故意用电筒照其家窗户,被唐某视为挑衅,唐某随即携弩枪追赶,打中谢某右眼,后被谢某乱刀捅伤,失血休克死亡。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律程序对谢某批准逮捕。2010年3月4日,衡南检察院报送此案至衡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仅仅是手电照窗,如何会引来如此恶斗?衡南县院审查后将事实真相得以查明: 2007年初,被害人唐某得知其妻与犯罪嫌疑人谢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谢某发生殴打,甚至唐某还曾与其父母绑着谢某打;而谢某亦随身携带一把折叠刀,并经常以发手机短信的方式侮辱、威胁、刺激唐某。 2009年11月18日晚6时许,谢某准备到一朋友家去喝丧酒,经过唐某家屋时用电筒照向唐家的玻璃,唐某与妻子即开门查看,当发现是谢某时,唐某即携带一把弩枪出门追赶,在一片小树林里,唐某追上谢某,并用弩枪发射钢珠打中谢某的右眼。谢某发现自己受伤后,即认为“你将我的眼睛打瞎了,我也不让你好过”,后随即用左手抓住枪管,把枪口往外推,右手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拿出,用力朝唐某一阵乱捅,直至唐某松开手里的枪为止。尔后犯罪嫌疑人谢某将弩枪一并带走逃离现场。唐某后经抢救无效,失血性休克死亡。而谢某不仅右眼失明,还面临着严厉的法律惩罚。 [稿源:红网] [作者:贺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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