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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益阳5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可)安化的姚某从安化本地与桃江购买病死猪肉,制作腊肉50吨出售。1月31日,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名桃江的国家公务人员成为检方调查对象,他们涉嫌玩忽职守。5月23日,两人被检方立案调查。
姚某是益阳安化县长塘镇人。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姚某将自己的房子改造成腊肉制品生产小作坊,开始生产腊肉。
原材料是病死猪肉和冷冻肉。病死猪肉来自安化本地和附近的桃江县,冷冻肉来自国家储备库。腊肉被冠名“姚四腊肉”,卖往长沙和西安。姚某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姚某的作坊被当地公安部门查处,此案被公安部督办。2013年1月31日,益阳安化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姚某已提起上诉。
桃江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姚某购买的病死猪肉中,有7吨来自桃江县。病死猪肉的供货商中,一名姓龚的男子起了中转作用。龚某在当地经营一家冷冻库,他从别的地方收购病死猪和病死猪肉,冷冻后再卖出去。姚某购买的病死猪肉,就来自龚某的冷库。
检方随后开始调查桃江武潭镇动物防疫站站长李某和武潭工商所副所长曹某。“他们对此事毫不知情”,案件承办人说,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这两人。
案件承办人透露,在安化县,同样有3人因此事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