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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6岁的李某系沅陵县北溶乡村民,与其妻子陈某在家务农。2012年11月13日19:00,李某发现陈某与在本村进行农网改造的电工吕某一起上山赶羊。因之前村里传闻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所以心里十分气愤,便从家中取出一把杀猪刀,等二人回来后在质问过程中用刀背将吕某左手臂砸了一下。
随后陈某即将李某拉住让吕某走开,李某更加气愤,继续持刀在村里寻找吕某,在组长家中看到吕某时,又将吕某左手腕处砍了一刀,然后离开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吕某左手腕关节的伤情已构成重伤,五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