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20日期间,王某、杨某与他人纠集在一起,采取两人至三人一组的方式共同作案,驾驶面包车先后三次窜至湖南省会同县及贵州省锦屏县两地,采取剪接摩托车电源线的方式作案,盗得摩托车6部,并将盗得的摩托车低价销售给他人。为预防作案被他人发现,王某等人一般将作案时间选夜深人静,且地处偏僻、深夜过往人少的小区、医院作为盗窃目标,这使得盗窃屡屡得手。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存放摩托车时应选择有专人看管的车库,夜间尽量别将摩托车放在楼下、路边,并安装防盗装置或者小型报警器,发现可疑人员或线索,及时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