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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长伪造村民签字 侵占集体资金2.3万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刘飞越 2013-06-04 14:47:5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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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临澧6月4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6月3日15时,一村民小组长冒充村民签字,伪造账单侵占集体资金的案件在临澧法院宣判,被告人向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至2011年间,湖南省临澧县柏枝乡永乐村某村民小组长向某在任职期间,利用管理、发放该小组土地补偿款、退耕还林款等款项的职务便利,模仿村小组各农户户主的签名,伪造资金分配发放花名册,侵占村小组集体资金2万元3千元供其打牌、抽烟等个人花销。

  经村财务清理,向某伪造的资金分配发放花名册签名被村民代表识破,向某遂被立案调查。此后,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侵占资金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利用担任村小组长管理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他人签名的手段,将村小组集体财产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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