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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强师兴教”工程,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在农村学校安心工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中方县财政按人均1000元/年的标准另行预算260万元,设立教师年终绩效考核奖,由教育部门制定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统筹安排。同时,每年召开一次教师节表彰会议,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县教育工作大会,评选20名左右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00-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三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评选活动,每次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0名,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获评教师在三年中每人每月按高中300元、初中200元、小学100元标准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所有的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适度向农村教师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