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让人搭便车还给看手相 以破灾为名施“掉包计”

来源:红网 作者:徐雅莉 编辑:康晓乔 2013-06-20 15:17:3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衡南6月20日讯(通讯员 徐雅莉)犯罪嫌疑人凌某伙同他人设下骗局,以让别人搭便车为由,采用以假换真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2013年6月20日,湖南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凌某与罗某批准逮捕。
  
  2013年2月23日凌晨5点,犯罪嫌疑人凌某(男,1975年8月生,衡阳县台源人)与罗某(男,1957年8月生,衡阳市石鼓区人)、“王姐”、“国国”(以上两人在逃)四人在衡阳市火车站以搭顺风车为由,将刚下火车带着一个小孩的李某(湖南省攸县人)骗上了一台黑色小轿车。凌某与“王姐”坐在后排,受害人李某带其子坐在凌某与“王姐”中间,

  在行驶中,罗某说自己会看相,凌某让罗给自己看手相后故意称罗某看的很准,提出让李某也看一下手相,罗某谎称李某有灾难并会影响其子,其子最近可能会出车祸。李某担心其子,便急着问罗某如何解救。
    
  罗某让李某将身上的财物用卫生纸包好,放到“王姐”的屁股下坐一会,李某照办,后“王姐”将事先准备好的卫生纸包拿出来放到李某的提包中。罗某又要李某带其子下车不准回头向前走365步,在走的过程中,李某发现该车已掉头开走,便立即打开卫生纸包,发现里面全是纸,自己的现金和手机已经不见。
  
  2012年12月25日,凌某还伙同“艳艳”等等人在衡阳市火车站以同样方式调包骗取衡东县人伍某二张银行卡,并在茶山坳农业银行ATM机上取得现金8000元。
  
  犯罪嫌疑人凌某、罗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