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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六条禁令”给村级活动场所念“紧箍咒”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志 唐淑云 郭道兵 编辑:杨洁 2013-06-20 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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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6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先志 唐淑云 郭道兵)“由于管理的好,我们村的活动场所既有党员活动室、又有村民说事室、还有党代表工作室等,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极大的发挥了村级活动场所的便民作用。”6月20日,湖南省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村支部书记廖明知自豪地向邻村前来考察学习的村干部说。这是蓝山县今年推行“六条禁令”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取得的可喜成果。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民开展民主自治,提供农村服务的核心场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具体载体。为充分利用好这一场所,今年来,蓝山结合“三转三改三优促发展,为民务实清廉树形象”和“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等专项活动,出台了“严禁将活动中心交由个人经营管理;严禁将其办公物品和设施出租或外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严禁利用其办公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进行收看和传播不健康内容的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宴请活动的‘六条禁令’”。并明确划分了产权归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于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永久使用权归村级组织。确定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的范围。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办公活动场所资产和设备流失、损坏或长期被私人占用,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蓝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通过推行村部使用模式,按照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五位一体”的功能定位,设置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会议室、图书室、警务室、培训中心、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用房功能,不仅利用率高,而且发挥了“一室多用”的功能,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村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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