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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民开展民主自治,提供农村服务的核心场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具体载体。为充分利用好这一场所,今年来,蓝山结合“三转三改三优促发展,为民务实清廉树形象”和“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等专项活动,出台了“严禁将活动中心交由个人经营管理;严禁将其办公物品和设施出租或外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严禁利用其办公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进行收看和传播不健康内容的活动;严禁利用其办公活动场所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宴请活动的‘六条禁令’”。并明确划分了产权归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于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永久使用权归村级组织。确定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的范围。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办公活动场所资产和设备流失、损坏或长期被私人占用,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蓝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通过推行村部使用模式,按照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五位一体”的功能定位,设置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会议室、图书室、警务室、培训中心、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用房功能,不仅利用率高,而且发挥了“一室多用”的功能,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村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