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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工商局叫停25条常见“霸王条款”

来源:红网 作者:何建亮 编辑:王津 2013-06-28 1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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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6月28日讯(通讯员 何建亮 何海东)“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遗失本店概不负责”、“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6月27日,湖南省汝城县工商局与县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25条常见“霸王条款”,内容涵盖房地产、银行、快递、商场超市等八大类十八个行业,提醒消费者如遇到这些“霸王条款”,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举报。
  
  今年3月份,汝城县工商局针对餐饮、商场、超市等“霸王条款”重灾区行业,启动了为期八个月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亮剑”行动,向“霸王条款”说“不”。
  
  突出重点行业
  
  以供水、供电、房地产、汽车销售、餐饮服务、大型商场、超市零售等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通过日常巡查、企业走访等形式,检查格式条款合同文本的制定、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霸王条款行为,要求各行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同时向社会开展公开征集活动,共收到合同格式条款152条,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进行点评,其中属于“霸王条款”25条,“问题条款”37条。
  
  开展合同指导
  
  深入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引导企业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设立合同管理台帐,对企业制定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行政指导,避免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出现违法国家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
  
  注重严格执法
  
  以“查处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区域”为目标,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76户,检查各类合同格式文本310份,受理合同备案12件,立案查处1起,行政约谈企业5家,纠正“问题”条款37条,叫停“霸王条款”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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