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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持刀砍伤弟弟 检察院刑事和解再续亲情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斌 编辑:康晓乔 2013-07-05 16: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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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雁峰7月5日讯(通讯员 罗斌 肖媛丽)“这一次我真的做错了,既伤害自己,也深深伤害了家人,真诚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悔过的机会。”7月3日,犯罪嫌疑人袁君在湖南衡阳雁峰区检察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时这样说到。
  
  袁君与被害人袁小华系姐弟关系,两人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2012年8月23日16时许,袁小华带人来到袁君家楼下,将袁君私家车轮胎卸下。袁君闻讯,随手从自家桌上操起一把水果刀赶到,为了阻止袁小华毁坏汽车,袁君将袁小华的左手臂划伤。袁小华受伤后并未停止拆卸汽车,两人争吵的更为激烈,袁小华用工具对着袁君的汽车一顿乱砸,将汽车副驾驶室窗户以及前挡风玻璃砸碎。袁君见状更加气愤,持水果刀砍向袁小华的右手臂。后经司法鉴定,袁小华右手臂劈裂性骨折,多处软组织砍裂伤,食指伸肌腱完全断裂,已构成轻伤。
  
  事发后,袁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后对袁君进行了讯问和批评教育,对自己的行为袁君深表后悔,并赔偿袁小华全部医疗费用。被害人袁小华也承认自己有错在先,同时一再表示原谅其姐姐,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基于两人的亲属关系,雁峰区检察院从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矛盾,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袁君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本案的圆满处理成为雁峰区检察院注重人文关怀、落实人性化办案的又一缩影。(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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