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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破坏的杉树
红网攸县站7月19日讯(分站记者 刘洁琼 通讯员 虞晓乐)近日,攸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犯罪嫌疑人曾某毁坏杉树182根,现已被刑事拘留。
7月12日晚,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黄丰桥国有林场幽居分场报警称,该场黄竹坡山上杉树被人毁坏。次日清晨,森林公安局侦查股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勘察,发现山上杉树被人用柴刀自离地面60-80公分处环树干四周砍伐,仅留下树芯部分,虽然树木暂未倒伏,但树干形成层被破坏,会导致树木逐渐枯萎死亡。经清点,被毁坏杉树共有182根,本来长势很好,胸径有10-22公分,观状令人扼腕。民警初步推断,作案者目的是泄愤报复,旋即兵分两路进行侦查:一路走访当地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一路找林场工作人员调查周边群众关系。很快,根据掌握的线索,发现莲塘坳镇下洞村村民曾某有重大嫌疑,并立即进行传唤讯问,曾某对其故意毁坏林场杉木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男,现年61岁)因对自己2006年起诉黄丰桥国有林场民事诉讼判决不服,多次扬言要报复林场。今年7月8日至11日,曾某每天上午、下午先后8次携带柴刀到幽居分场黄竹坡山上对杉木进行毁坏。
曾某由于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正在生长中的林木,造成树木自然死亡,使林场经济受到损失,生产受到破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