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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治理公车特权 集中曝光“最牛违章公车”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良恒 谭畅 编辑:刘飞越 2013-07-28 17: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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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邵阳市对公车违法处罚零减免 市委办1号车司机受罚
  
  新华网湖南频道7月28日电(记者 刘良恒 谭畅)近期,一批曾经在湖南街头“百无禁忌”的“最牛违章公车”,遭遇动真格的曝光与处罚。长沙市交警支队一举曝光10个湖南省直单位的10辆违章20次以上的公车;号牌为湘E00001的邵阳市“一号车”司机乖乖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湖南省公安厅向各市州发出通知,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任何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罚罚款。
  
  专家认为,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公车特权意见很大,尤其对交通违法“罚民不罚官”现象深恶痛绝。湖南省掀起的这场治理风暴,能否遏制公车特权,尚需经受考验。
  
  交警曝光大批“最牛违章公车”
  
  长沙市交警部门近日曝光了一批“最牛违章公车”,湖南省财政厅等10个湖南省直单位的10辆违章20次以上的公车被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以来,长沙市交警部门以去函、致电等方式,对全市交通违法超过20次的车辆发出处理通知,截止7月中旬,湖南省直部门中仍有10辆车,长沙市直部门机关单位有122辆车没有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也未给出具体说明。对此,长沙市决定将部分违章“最牛公车”予以曝光。
  
  记者发现,此次被长沙市交警部门曝光的违章公车“来头”不小,分别来自湖南省信访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其中,湖南省高院一辆号牌为ASR373的小车违章高达67次。
  
  有长沙市民表示,“被曝光的10个湖南省直单位,有不少是司法机关,也有不少是道路管理部门,本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他们都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了,民众们会怎么看?这一次长沙市交警部门敢于向权势部门‘开刀’,为全国交警‘硬’起来带了个好头,不再搞区别对待。”
  
  在湖南省邵阳市,公车违法处罚“零减免”政策去年7月开始悄然启动,近期连号牌为湘E00001邵阳市公务“一号车”也未获“豁免”。新华社记者在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清大队第二处罚中心看到,该车驾驶员蒋重良执行公务途中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被处以100元罚款。
  
  据记者了解,自公车违法“零减免”政策实施以来,邵阳市共有824台次公车因交通违法被抄告,其中多次违法的259台次公车被登报公开曝光。长沙市交警部门还透露,接下来还将对长沙市直单位违章公车予以曝光。
  
  涉事部分单位认罚并展开整顿
  
  新华社记者在长沙市交警部门曝光的违章公车里随机选了几辆,分别致函、致电其所属单位,提出想了解违章车辆相关信息。截至27日上午,这些单位全部给予了回应,称交警部门曝光内容属实,甘愿认罚并实施整顿。
  
  针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号牌为湘ASR373的公务车被曝光违章67次一事。湖南高院新闻信息网络处在“关于采访的回复函”中表示,被曝光的牌号为湘ASR373的黑色帕萨特汽车确系该院公务用车,目前已责令凡有违章记录行为的车辆驾驶员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至于该车辆违章次数为何如此之多,为何接到处理通知后迟迟没有前往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湖南高院新闻信息网络处的回复函中并没有进行明确说明。
  
  除了湖南省高院之外,针对违章公车被曝光一事,记者所联系的多家单位,均要求当事司机立即到交警部门窗口缴纳罚款。很多单位连日来还组织内部整顿,对公车违章行为开展清理和告诫。
  
  治理公车违章不能变成“一阵风”
  
  记者从多地交警部门了解到,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公车违章后,一般会动用各种关系说情,或者给交警部门施加压力,不愿意接受处罚。这种做法在全国都很普遍,不仅给交警部门带来了很多工作上的困扰,也助长了特权意识,人民群众意见很大,不利于营造全社会遵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以前每天都有人排着队找我签免罚单,都是各种关系户,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回忆起一年前的情景很无奈。他告诉记者,邵阳市公车队伍庞大,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有特权的或能找到关系的公车,交通违法罚款都可以减免。因此,在公车违法“零减免”政策实施前,邵阳公车交通违法已成为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之一。
  
  杨修文说,随着“零减免”政策实施,邵阳市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由原来的25%提高到100%,有效地遏制了公车交通违法现象。通过处罚公车,使得全社会的交通参与人对交通法规的敬畏感大幅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也大大提高。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抄告备案表显示,2012年7月,邵阳市共有68台公车因违法被抄告;到2013年6月,被抄告的违法公车降到了7台。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斌教授认为,长期以来,群众对普遍存在的公车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难以根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背景下,长沙、邵阳等地治理公车违章行为的做法值得鼓励,但是也要防止“一阵风”。为此,必须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另外,一些单位和部门应严格自律,规范用车,尤其要加强对一些特殊号牌车辆的管理。只有车辆在出现交通违章后,主动接受处理,不走后门寻求特殊对待,交警部门的治理行动才能持之以恒。
  
  据悉,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已向各市州发出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任何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罚罚款。对违规减免罚款的,一律按“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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