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4市保险行业协会涉及垄断被查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 编辑:王娉娉 2013-07-30 09:26:26
时刻新闻
—分享—

  据新华社电 7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其新开通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了12起已查结的垄断案件,其中包括湖南省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郴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

  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指出,12起案件中有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垄断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可向社会公开。任爱荣表示,今后凡工商总局或总局授权查办的垄断案件,都将通过设在总局网站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及时予以公布。

  [新闻背景]

  新车保险,4市保险行业协会搞垄断被罚款

  “新车保险只能在新车中心买,电话车险价格优惠,新车车主却不能自由选择”,2011年以来,湖南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局接到多起类似的投诉。省工商局成立5个专案小组,重点对省保险行业协会和永州、张家界、郴州、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新车中心早在2006年就已经在湖南省部分市州开展经营,截至2011年底,共在11个市州开展经营,部分市州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保险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成立新车中心,要求所有新车到新车中心进行投保。协议规定,以新车中心为平台,实施新车调控计划,划分新车保险市场份额。协议还禁止新车跨地区承保,规定交强险一律不支付佣金,新车商业险最多优惠5%等。

  省工商局已认定,相关保险单位存在垄断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湖南省工商局依法对永州、张家界、常德、郴州4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保险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划分新车保险市场的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共处罚款170万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湖南省工商局将继续加紧对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其他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保险企业的调查。         据《中国工商报》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