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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太阳镜合格率不到三成 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来源:红网 作者:戴立 编辑:高芹 2013-08-02 19: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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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桃源8月2日讯(通讯员 戴立)为确保夏日太阳镜消费市场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月份以来,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对辖区市场内的各大眼镜店的太阳镜镜片及镜架等进行了抽样检验。据悉,此次在桃源县城区各大眼镜店共抽检了14组太阳镜样品,包括眼镜架、镜片等。根据8月2日得到的检测结果显示,仅4组合格,其余10组全部存在问题,其中部分太阳镜存在着标志及包装不符合要求,可见光谱范围、日用驾驶镜透射比项目、抗汗腐蚀性项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该局正组织力量对经营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眼镜店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太阳镜不合格,轻则起不到太阳镜的作用,重则会产生头晕、眼睛酸胀等自觉不适应症状,严重的还会产生反应迟钝、辩色错觉及走路视物不平等症状及引发交通事故等。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太阳镜时要学会选择,对防紫外线功能名不副实、透射比不合格、未标注类别标识的太阳镜不要选购。同时,最好到正规商店选购知名品牌,购买时应先试戴,并且比较前和后的色差变化是否明显,以戴上太阳镜后看到的物体颜色不失真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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