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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新宁站8月6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8月6日,记者从新宁县公安局获悉,蒋某、李某、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8月4日晚上22时许,新宁县万塘乡虾塘村3组蒋某、新宁县崀山镇连山村5组李某、新宁县金石镇凝秀社区居民委员会解放路林某3人结伴在新宁县城玩耍,转悠到新宁一中门口时,看见3名男学生护送1名漂亮女学生出了校门,觉得很不顺眼。之后3人尾随4人至新宁县园艺场附近时,蒋某、李某、林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4人中的李钦捅伤,致使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李钦,男,今年22岁,新宁县安山乡人。)
新宁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
经过办案民警细致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蒋某、李某、林某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民警耐心做法制宣传工作,3名犯罪嫌疑人于8月5日0时至1时,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