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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郎盗货车要老汉看守 贪图40元1天的报酬被批捕

来源:红网 作者:颜彬 编辑:杨洁 2013-08-09 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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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嘉禾8月9日讯(通讯员 颜彬)明知车辆来路不明,不去报警,反而为贪图40元1天的看护费,提供场地帮忙看守,没想到竟触犯法律。8月7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夏某被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10日,嘉禾县公安局接到泮头乡草塘村一位王姓村民报警:称其停放于村口公交候车亭前的货车被盗。经侦查机关仔细排查,于7月3日在临武县花塘乡夏家湾村夏某家附近的空坪上查获该被盗车辆。

  据犯罪嫌疑人夏某供述,该车辆是其外甥郎吴某停放的,自己受其委托负责看守,报酬是40元1天。当初吴某把车停到这里时,夏某就觉得这车肯定有问题,要么是偷来的,要么是手续不全,因为吴某家经济条件不好,根本买不起这种大型货车,吴某是想把车藏到这等待处理。但夏某碍于亲戚情面,并且吴某承诺处理好车之后支付报酬,于是便答应了。这辆车在村里空坪上停了一个多月,引起了同村村民怀疑,很多村民都向夏某询问车的来历,夏某每次都以谎言应付,并打电话给吴某通风报信,直至车辆被查获。经鉴定,该被盗车辆为乘龙牌重型自卸(前四后八)大货车,购买日期为2012年4月12日,已行驶41150公里,车况良好,价格评估值为234613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夏某明知该车辆是犯罪所得而提供场地予以窝藏,数额较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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