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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大怒持刀砍伤第三者

来源:红网 作者:李剑平 编辑:高芹 2013-08-20 1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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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8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剑平)一男子被“戴绿帽子”,一时激愤,将第三者砍成重伤。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许某感觉妻子行为诡秘,可能已经出轨,但苦于没有证据,忍而不发,妻子出门,许某时常尾随跟踪。2009年10月19日晚上,许某跟踪妻子刘某到永兴县人民公园,发现妻子刘某与一男子在公园的草地上卿卿我我。许某面对“夺妻之恨”,忍无可忍,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第三者侯某一顿猛砍后逃离。经鉴定,侯某的伤情构成重伤。2012年10月27日,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许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侯某的经济损失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在本案中有明显过错,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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