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出台“八条禁止”严刹中秋、国庆不正之风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冠文 李静 编辑:刘飞越 2013-09-05 08:38:19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 李静)昨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就全省各级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提出“八条禁止”要求。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查找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财政、审计、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督促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通知》公布了省纪委的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途径(省纪委举报电话为12388、

  0731-82688999,网络在线举报网址为三湘风纪网“作风建设举报”栏http://jubao.sxfj.gov.cn/jubao/site/index.jsp)。

  “八条禁止”

  1 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

  2 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

  3 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 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 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

  6 坚决禁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

  7 坚决禁止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8 坚决禁止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