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王某曾在株洲市天元区某电池厂工作,其于2013年7月3日晚上在该厂六楼宿舍上网直至次日凌晨1:00,此时想起自己被迫辞职将于当天离厂走人,心生烦躁之意,遂下楼去走一走散散心。
当王某走到该厂机修房后面的坪里时,其透过机修房的窗户看见房内一张桌子上放着1台笔记本电脑,遂起贪念之意,就绕道走到机修房前面,趁四周无人之际,从地上捡起一根铁丝将机修房门锁插开,盗走该台电脑。
经价格鉴定,该台电脑价值2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