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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新化县吉庆工商所接到吉庆镇杨桥村6组居民何某的维权申请,称他于2013年7月28日在吉庆某砖厂购买了一车煤矸石砖,数量8000块。当他将这车砖部分砌入到第三层房屋建设之中后,发现同车次剩余的砖经大雨淋湿出现了粉碎性碎裂,给他的在建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其随后与砖厂老板进行沟通协商,但双方一直不能达成协定,所以向工商部门求助。
吉庆工商所详细了解事实经过后,前往投诉人家中进行了现场查验,然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了耐心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砖厂向投诉方补偿20000元人民币用于房屋防危加固,并赔偿一车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