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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元的士费伤人 赔6万元还要判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黄戌娟 罗雪姣 编辑:杨洁 2013-10-10 1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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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0月1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罗雪姣)打的按表收费,本来是件很平常的事,家住岳塘区的唐勇(化名)却因路线、价格等问题与的士司机发生争执,将对方打成轻伤。结果,他不但赔了司机5万多元,还被判了刑。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唐勇和几名同事吃完晚饭后,在湘潭县易俗河镇搭乘王某的出租车,准备去附近的一家槟榔厂。按照路程远近,的士费应该是起步价5元。唐勇坐在副驾驶位置,在和王某交涉去槟榔厂的线路及价格等问题时,两人发生口角。在此过程中,唐勇用拳头将王某的头、面部打伤。后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案发后,唐勇的家属与王某就赔偿达成协议,唐勇赔偿了王某的经济损失59800元,获得王某的谅解。10月9日,湘潭县法院对唐勇犯故意伤害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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