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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公章借钱“买码” 财政所长获刑10年

来源:红网 作者:彭峰 余琰 编辑:刘飞越 2013-10-18 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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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平江10月18日讯(通讯员 彭峰 余琰)虽然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大多被认为是个人行为,但身为乡财政所所长,曾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财政所的名义对外借款并在借条上加盖财政所公章和会计私章,借来巨款用于非法目的,其行为已超出正常借贷的范畴。10月17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0年。
  
  曾某在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担任某乡财政所所长期间,以乡财政所的名义,加盖财政所公章、会计私章和自己私章或伪造他人签名,分别向周某借款10万元、向李某借款20万元、向余某借款20万元、向曾某借款8万6千元,共计58.6万元,这些钱全部被曾某用于地下六合彩非法活动。此外,2012年1月16日,曾某还截留校园绿化工程款13万元,至案发时,曾某用该款支付公务支出97628元,为乡政府归还欠款3万元,余款2372元被其挪用。
  
  案发后,债权人周某、余某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曾某所在乡人民政府已偿还两债务人债务,并与李某、曾某达成偿还债务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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