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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猎枪“教训”儿子 听闻枪声儿子报警抓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峰 编辑:杨洁 2013-10-28 10: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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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平江10月28日讯(通讯员 彭峰)2012年的一个晚上,平时有些沉闷的李老汉家里传出一阵争吵声,不久,李老汉的儿子李某章仓皇跑出院子,李老汉则手持猎枪怒气冲冲地追了出来,见儿子已经跑远,不解气的李老汉朝天开了一枪,才扭头回到家中。不想,这在李老汉看来是教训儿子的一枪,却给自己惹了大麻烦。10月28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老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平日里老实巴交的李老汉是湖南平江人,2012年10月7日晚上,因为家庭琐事,李老汉和儿子李某章发生争执。见儿子竟然顶撞自己,气头上的李老汉便和儿子动起手来。眼看老子动了真格,李某章赶紧夺门而逃,想跑到邻居家先避一阵子。但李老汉却不肯就此罢休,转身从家里拿出一支猎枪,装上火药,追至院子前的地坪里,朝天开了一枪,未伤及到人。身后传来的枪声着实让李某章吓了一跳,想到自己的老子竟然开枪,李某章立即打电话报了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扣押了李老汉家中的两支猎枪。
  
  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李老汉家扣押的两支猎枪均为前装药式自制单管火药枪,各部件性能完好。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平常的表现,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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