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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药酒为幌专骗老人 识破后逃跑时致对方轻伤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军 编辑:高芹 2013-11-01 1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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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安化11月1日讯(通讯员 刘建军)实施诈骗被被害人发现,逃离时暴力挣脱被害人拉扯,没想到却让自己的诈骗犯罪转化为抢劫罪。10月31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林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林某系广东省廉江市。2013年7月13日、17日,被告人林某虚构自己的假药酒可以把蛇引出来,并具有治疗高血压、风湿等多种疾病的效果的事实来对两位老人谌某、黄某实施诈骗,先后骗得谌某910元、黄某2085元。同年7月18日,被告人林某又以同样的方法对老人蒋某进行诈骗,在经过一番商讨后,蒋某答应以3200元购买此酒,并当场支付了林某1700元。随后林某骑摩托车载着蒋某去家中拿剩下的1500元钱,途中,蒋某发觉上当,要求林某退钱并将药酒拿走。林某在发觉骗局被识破后,将蒋某骗下车,并骑着摩托车掉头准备逃离现场。蒋某见状就用手拖着摩托车尾部,林某骑着摩托车拖着蒋某骑了七、八米,因蒋某一直没有松手导致摩托车几次被拖倒在地,林某见无法逃离便将蒋某往路边推,以借此逃离。当见到蒋某举起石头及附近村民赶来时,被告人林某主动将赃款1700元归还给蒋某。之后,在明知蒋某报案后,林某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抓捕。经鉴定,蒋某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被被害人发觉后,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明知被害人已报案仍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后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应以自首论,可减轻处罚。在综合考量各种情形后,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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