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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欠礼让引发祸端 男子持刀砍伤两人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宏 编辑:高芹 2013-11-05 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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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11月5日讯(通讯员 李智宏)因驾车行驶过程中的互不相让,吴某便于被害人刘某等人发生口角,进而持刀伤人。11月4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起诉至法院。
  
  2009年1月26日中午,被告人吴某搭载阳某夫妇,驾驶牌照为湘AD7349的别克小车行至衡南县花桥镇食品站地段,因该路段正在修路,被告人吴某按喇叭示意停在路边等人的蒋某所驾驶的牌照为皖AE7718的商务车让路,但蒋没有让路,被告人吴某便从旁边的泥巴路绕了过去,当行至花桥镇信用社新世纪网吧地段,被害人蒋某意欲超车,被告人吴某见状,便故意将方向盘往左打,阻止其超车。直至花桥镇春华饭店地段,因前方客车阻挡,被告人吴某驾驶的小车与被害人蒋曙辉驾驶的商务车并排停在一起。阳国军便对被害人蒋某进行辱骂,并下车同蒋争吵。被告人吴某随手将身边的一个矿泉水瓶朝被害人驾驶的商务车砸去,并下车同被害人蒋某、刘超、吴云等人进行打斗,被告人吴某从车上拿出一把砍刀,吴云、蒋某等人见状便去夺刀,但被被告人吴某砍伤,被害人吴云在躲避的过程中摔倒在地,吴某随即跑到其背后,用砍刀在吴的腰部砍了一刀。经过鉴定,被害人蒋某、吴云所受损伤为轻伤。
  
  被告人吴某到案后,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法院的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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