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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内流窜四县区 三瘾君子作案五起领刑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宏 编辑:康晓乔 2013-11-06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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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11月6日讯(通讯员 李智宏)为筹集毒资,三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操旧业”,五天内流窜四县区实施盗窃作案五起。11月4日,湖南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张某、周某、谢某涉嫌盗窃罪一案。
  
  被告人张某、周某、谢某均系吸毒人员,均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三被告人为筹集毒资,于2013年5月份窜至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区、珠晖区、衡南县车江镇五次结伙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电瓶,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6850元。

  2013年5月25日凌晨1时许,三人窜至衡南县车江镇,由被告人张某、谢某望风,被告人周某采取套锁的方式将停放在楼下的一台黑色女式永新牌摩托车盗走;2013年5月26日凌晨,三人采取同样的方式将被害人陈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豪江牌HJ125-6型男式摩托车盗走;2013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张某、周某、谢某窜至衡阳市珠晖区,将一辆黑色狮龙牌85V/20A电动车盗走;2013年5月28日凌晨,被告人张某、周某、谢某窜至衡阳市珠晖区苗圃路,采取同样的作案方式,将被害人程某停放在楼道内的一辆枣红色绿佳牌电动车盗走并销赃至蒸湘区头塘电动车二手市场;2013年5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周某、谢某窜至衡阳市雁峰区,发现被害人李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东风牌电动车,遂将该车的一对金枝牌货车电瓶盗走。
  
  案发后,所得赃款被三人挥霍一空,被盗的豪江牌摩托车、狮龙牌电动车均被追回并发还给失主。庭审过程中,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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