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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6站所借用借调人员12月1日前须全部下放到岗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 徐丽恒 编辑:王津 2013-11-28 14: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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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红梅讲话  

会议现场

  红网龙山站11月28日讯(分站记者 刘怡 通讯员 徐丽恒)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的人、财、物、事权下放管理工作,11月27日,龙山县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县乡镇(街道)6个事业站所所有借用借调人员须于12月1日前全部下放到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红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龙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移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六个事业站所人员编制暨有关事项的通知》。6个事业站所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负责人作了人员移交下放工作的说明。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规定,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农技推广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动物防疫站牌子)、水利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广电服务站、安全生产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6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该6个事业站所的人、财、物、事权按照上级规定统一下放到乡镇管理。

  龙山县按照上级要求于2011年实施乡镇(街道)6个事业站所的人、财、物、事权下放工作,34个乡镇(街道)的204个事业站所应下放管理人员747人,目前已经到岗653人。通过今年的调查摸底,龙山县要求因县直主管部门借调而还未到岗的94名事业站所人员须在2013年12月1日前全部下放到岗。

  石红梅指出,由于受机构改革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抽借调人员现象,给原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的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的人、财、物、事权下放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工作力量,规范人员的管理和调配,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外借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势在必行。她强调,各职能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要求,确保12月1日前所有借用借调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石红梅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涉及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加大形势教育力度,树立涉及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加大帮扶引导力度,在政策范围内,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其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石红梅强调,各乡镇(街道)要吃透政策,各主管部门要主动衔接,牵头单位要积极作为,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进。用快速有效,积极稳妥的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两办”督查室及各乡镇(街道),6个事业站所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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