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欲用买来的身份证骗存款 却刚巧被身份证失主撞破

来源:红网 作者:李成红 编辑:高芹 2013-11-29 15:33:1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11月29日讯(通讯员 李成红 罗君峰 易莱香 李志敏)因捡到一张存单,胡某便请了代理人,买了身份证,并欲请同乡阿花做担保人,到银行骗取存单中存款。不料事情竟这么巧,买来的身份证却是阿花的干姐姐一年之前被偷的,胡某计划被识破,近日因诈骗未遂而被批捕。
  
  11月7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男子胡某去同村的姜老太家要了点菜苗,回去时在姜家菜地前捡到一个白色塑料袋,打开一看,却是姜老太丢失的一张6.1万元存单,里面还有她的身份证和印章。证件如此齐全,胡某料想应该可以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便将存单和证件包好带回了家。
  
  第二天,胡某来便来到银行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非户主本人取钱,有户主身份证还不行,还需要委托代理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因为担心自己身份暴露,胡某决定找其他人冒充失主姜老太的侄女,作为代理人取钱。
  
  有了办法之后,胡某便到汽车站附近物色人选,看见做假证的中年女子刘某比较合适,便上前搭话。胡某谎称自己是姜老太的儿子,因姜老太瘫痪在床,而自己的身份证丢了,又急着取钱治病,所以想购买一张真身份证,并恳请刘某以姜老太侄女的身份帮忙取钱。见刘某答应了,胡某便照着刘某的相貌选了一张身份证,先付了刘某200元买证费,并许诺取钱后再给好处。
  
  11月9日上午,胡某带着刘某一同来到荷塘区某银行,按事先的约定由刘某独自进银行取钱。工作人员在核实身份时发觉刘某虽然和证件上的照片相像,但她的外地口音与本地户籍有些矛盾,便产生怀疑,要求刘某提供担保人才能办理取钱手续。
  
  担保人倒容易找,胡某便想到了刚认识的同乡阿花。他当即带着刘某来到阿花所在的家具店,说明了来由,便将存单和身份证给阿花看。阿花一看就有些惊疑,身份证上的人不别人,却是阿花的干姐姐阿菊,正好也在家具店里上班。阿花找到阿菊,才知道阿菊的身份证是一年前在火车站被扒窃的,两人以为胡某便是扒手,就报了警。
  
  经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胡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未遂,决定对其批准逮捕。刘某也因买卖、使用假证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