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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是衡阳公交公司的一名司机,2013年5月25日,许某在驾驶公交车时,有一名乘客在车内捡到一个钱包,将其交给了许某,并让许某还给失主,里面有一张身份证和三张银行卡,许某便将钱包先收好。
许某下班后,到农业银行去查工资是否到账时,想起捡到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便想试一下看有多少钱,没想到在ATM机用失主的身份证号码竟试出了其中两张银行卡的密码,两张卡内显示一共有18300元的余额。许某遂起贪念,分8次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取出据为己有。没想到,失主当天发现丢了钱就报了案,而许某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2013年10月28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将许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到珠晖区人民法院,昨日法院已开庭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