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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新田站12月23日讯(分站记者 唐人杰)12月20日,新田县总工会组织召开学习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暨重点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进行宣讲,就全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和工会报刊发行工作进行说明。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工会组织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职工自愿参加,非盈利性的医疗互助活动,体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精神。它不同于商业保险的盈利行为,完全“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具有互助性、公益性、普惠性和团体性。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一年为一个互助周期,按期开展。在首期活动的一年互助期内,职工每人缴纳互助金60元,每人限缴一份,以后根据开展的项目及互助金收支等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参加活动的职工,互助期内住院发生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对医保报销后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补助金采取分段按比例计算方式,不设起付线,具体比例及最高补助限额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在一个互助活动有效期内,互助活动补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但一个互助期内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
据统计,新田县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可使7000名职工受益。待时机成熟,还将逐步实施退休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更多的基层群众谋取福利。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唐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全省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的,是工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性,准确掌握好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组织指导,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把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成党政满意、社会认可、职工受益的民心工程。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各乡镇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城区各学校工会主席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