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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周某平,男,1983年10月14日出生,湖南省涟源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人员,住涟源市龙塘镇马方村下梅组。犯罪嫌疑人易某龙,男,1987年03月08日出生,湖南省涟源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人员,住涟源市石马山镇石马村石湾组。
2012年01月l1日,因涟源市龙塘镇莲花村王某兰的儿子王某彪欠易某龙40000元钱,易某龙喊周某平前去讨债,双方约好在龙塘街上三角坪谈。但王某彪未应约,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后来王某彪的家人告知周某平及易某龙,称现在没有钱,等有钱了再还。
当日晚八时许,易某龙纠集周某平、周某根(已判)等人携带砍刀到龙塘镇莲花村报复王某彪,易某龙、周某平各持砍刀将王某彪家门前的两名男子各砍了一刀,其他人见状全部逃跑。易某龙、周某平等人驾车离开时被王某彪的母亲王某兰拦阻,易某龙喊来的一名男子持砍刀用刀背将王某兰右手砍伤。
经娄底市湘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兰的伤情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