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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买的一台电视机,到今年9月份电视屏幕就坏了,现在零配件还在三包期内,但售后的工作人员称这款型号的电视机已经没有生产了,因此不能进行维修,这不就等于这台电视机报废了吗?”郭先生无奈之下于1月1日向12315求助。
接到郭先生的投诉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工商局永丰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电视机的售后服务部了解情况。售后表示由于电视产品更新换代快,该款电视机维修的零配件确已停产,因此对消费者的维修要求很为难。
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尽管该型号电视配件已停产,但该品牌生产商仍应当为消费者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调解人员指出,售后要按上述规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妥善处理,不得无理拒绝。经过工商人员调解,最终售后经与厂家协商,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郭先生补足差价300元,由厂家为其更换另一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