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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80后跨省贩毒90克均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徐锋玉 编辑:刘飞越 2014-01-07 1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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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平江1月7日讯(通讯员 徐锋玉)2014年1月6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陈某、林某均犯贩卖毒品罪,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陈某、林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位被告人均系八零后,主犯吴某是女性。吴某在广东生活,与平江县长寿镇的邓某自2011年相识。2013年4月以来,吴某与邓某多次联系,看平江县是否有人需要毒品。2013年5月20日,陈某在广东佛山见到吴某,跟她说自己要回平江。吴某说正好平江县长寿镇有人要冰毒,要坐陈某的车一起回平江。之后吴某告诉陈某,她男朋友出了事,不能回去了,冰毒已经联系好了,自然有人跟陈某一起将毒品送回平江县。

  2013年5月22日,陈某按吴某的要求,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宾馆接到林某。林某带着吴某交给的毒品冰毒,搭乘陈某驾驶的小汽车,前往平江县长寿镇与邓某进行毒品交易。5月23日,陈某、林某到达平江,由陈某与邓某联系,因邓某的毒资不足,毒品交易未完成。期间吴某曾多次与邓某及陈某电话联系。之后陈某、林某离开长寿镇,陈某回到安定镇家中,林某在安定镇住了两晚之后,入住平江县开发区某酒店,陈某带着邓某来到酒店,陈某、林某将3克冰毒卖给邓某,价格为1000元。林某又换了一家宾馆。2013年5月28日,平江县公安局干警在宾馆房间抓获陈某、林某,现场查获毒品冰毒5包,经鉴定净重87.5143克。
  
  另查明,2013年7月10日,吴某在广东省佛山市贩卖0.38克冰毒给罗某,价格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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