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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吵架后欲和解 未进家门盗走其摩托车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胡弋 2014-01-29 17:24: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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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田1月29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1月29日,盗走熟人摩托车的王某某被湖南新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三十多岁的王某某,2013年8月上旬的一天晚上20时左右,来到新田县龙泉镇某村欲找吵过架的一名熟人进行解释,在熟人家门口发现停放在外的一台摩托车没有锁大锁。王某某想到自己正缺一台摩托车,一时贪心,便用随身携带的摩托车钥匙套开摩托车发动机锁,将价值三千余元的摩托车盗走,后又将该摩托车后备箱撬开,拿出后备箱内的1000余元现金及一台手机,手机以低价销赃,所得现金均用于本人日常花销,所盗摩托车拆下车牌后自用。熟人发现摩托车被盗后,向王某某询问时,王某某表示不知情。
  
  新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失主报案后,及时走访调查,并进行现场勘查,经认真分析锁定了王某某为作案嫌疑人,通过布控于2013年11月初将王某某抓获归案,及时追回被盗摩托车发还给失主。经讯问,王某某对涉嫌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赔偿了失主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失主的谅解。公安机关将案件依法侦查终结,报经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开庭审理,王某某被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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