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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致其当场死亡后逃逸 自首方知被害人系同学

来源:红网 作者:旷巍 编辑:高芹 2014-02-12 14: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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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山2月12日讯(通讯员 旷巍)驾驶轿车撞倒路人后逃逸,又因担心害怕而自首,方知被撞身亡者原系同学关系。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1月29日晚上10:00,回乡过年的杨某驾驶其老板为他配备的粤籍白色本田飞度轿车沿衡山境内S314线由西向东行驶,途经衡山县新桥镇某中学门前路段时,遇相向而来、手持手电筒在其行驶方向右侧步行的唐某。因当时车速过快加之未注意避让,致使轿车右前部撞到唐,致使唐颅脑损伤合并多处骨折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杨因内心极度恐惧,在接连撞到路边石块后驾车逃逸。1月30日,杨某到衡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在得知与被害人原系同学关系,更是悔恨不已。经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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