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严制度确保用水安全 入河湖排污口不得擅自开建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编辑:王津 2014-02-24 10:16:1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县2月2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林畅)2月16日开始,长沙开始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禁止上型水库投肥养殖,划定禽畜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记者从长沙县水务局获悉,按照《长沙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长沙县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办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

  按照方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1.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1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方案强调,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按照《长沙市用水定额》标准实施定额管理,淘汰用水水平低、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限制引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要定期统计水厂取水量、供水量和售水量数据,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将每月生产、生活用水数据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实行入河湖排污口登记制度

  在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方面,要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入河湖排污口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禁止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实行水资源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目前,长沙县正抓紧研究制定《长沙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长沙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有序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