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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进宫”不思悔改 盗窃筹钱为过年

来源:红网 作者:胡莎 杨友良 陈先 编辑:胡弋 2014-03-04 14:07:2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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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华容3月4日讯(通讯员 胡莎 杨友良 陈先)湖南省华容县城关镇王某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华容县人民法院三次判刑,刑满刑满释放后因涉嫌盗窃罪被华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3月4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2006年8月2日,王某因抢劫罪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5月27号刑满释放。2012年5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2012年7月7日刑满释放。2013年2月12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1月12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王某为筹钱过年,不思悔改,重操旧业。2014年1月27日上午王某独自一人窜至华容县城关镇北正街“大世界”服装城寻找盗窃作案目标,伺机盗窃。当日11时许,王某发现受害人何某在试衣服时将随手提的单间白色挎包放到店内的一把椅子上,王某乘机将包盗走,盗得包内现金5000元及一对黄金耳环。
  
  王某为了偷得更多的钱,2014年1月28日,有独自一人窜至华容县城关镇北镇街“再就业”商场再次寻找盗窃目标。当日15时许,王某转到受害人吴某的摊位时,发现吴某将刚装入钱的手提包放在了营业柜台后,转身去整理摊位的服装去了,王某趁机将包偷走。
  
  2014年1月29日,王某包着自己才6个月大的女儿,窜至华容县城关镇心连心超市,伺机盗窃。当日16时许,王某发现受害人孙某与亲友在收银台争着买单时,王某以女儿为遮挡物,快速用手中的镊子将孙某的手机盗到手,在王某准备逃离商场时,被孙某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检察官提醒:在商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居民要特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给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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