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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违反禁令烧田坎 引发山火被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李潇 编辑:高芹 2014-03-14 09: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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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站3月14日讯(通讯员 李潇)近日,湖南泸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案件。

  经查证,浦市镇长坪村村民邓某某于1月24日下午2时左右到自家田里烧田坎,其将砍倒后的茅草归堆在田中间并用打火机点燃,突然一阵风将正在燃烧的茅草火灰吹到旁边山上的干茅草里,因当天气温较高,干茅草被引燃后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直至晚上6时许山火才被完全扑灭。经林业技术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总面积为8.77公顷,其中有林地0.52公顷,主要为马尾松和柏子木。

  《泸溪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内禁止在全县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烧荒、烧草、烧炭、烧田土坎、野炊、祭祖上坟等野外用火和从事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邓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泸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特别提醒,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提高警惕,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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