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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郴州:休克疗法 源头治污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编辑:何冰 2014-04-10 2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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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长瞿海表示,对历史欠账要逐步偿还,对新的污染,要严格控制,郴州严格控制乱采乱挖。

(郴州市长瞿海表示,对历史欠账要逐步偿还,对新的污染,要严格控制,郴州严格控制乱采乱挖。)

  红网专题:湖南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

  红网郴州4月10日讯(记者 易征洋)“对历史欠账要逐步偿还,对新的污染,要严格控制,郴州严格控制乱采乱挖。”今天上午,郴州市长瞿海在媒体座谈会上,向此次前来采访的记者团成员如是表态。
  
  地处湘江源头的郴州,境内水系发达,河网密布,全市90%以上流域面积汇入湘江。然而,丰富的矿产资源,在为郴州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条件的同时,也给郴州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源头治污打击乱采乱挖,“休克疗法”使重金属污染矿区复绿
  
  郴州市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有色金属之乡”、“中国银都”,全市已探明各类矿产112种,占全省的93.3%。矿业在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显著。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有水快流”的政策引导下,片面强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郴州地区乡镇、个体采选矿企业发展迅猛,加上当时环保管理工作未跟上,环保措施滞后,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汝城县小垣矿区、柿竹园玛瑙山矿区、北湖区新田岭矿区等重点区域由于众多民营企业长期的乱采滥挖,导致矿山开发呈现大面积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管理不到位现象,环境治理工作历史欠帐较多,留下了积重难返的生态环境问题。
  
  仅香花岭三十六湾矿区最高峰时,采矿窿道及采矿点就多达300多个,选厂及选矿附槽500多处,从业人员10万多人。针对有色金属矿区满目苍夷的状况,郴州从2005年起对三十六湾矿区实行“休克疗法”。临武随即启动时间长达18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到2008年,该区域仅存10个持证待整合矿,顺利通过了矿业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的国检验收。2012年至今,临武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三十六湾矿山综合执法队,长期驻扎在该矿区开展矿业秩序巡查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确保了该区域范围内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取缔炸毁69家采选矿(厂),清除选厂、毛毯厂420多个;烧毁厂棚2870间,炸毁的非法矿供电电杆1146根,拆除炸毁和拆除设备3500台;涉矿刑事案件立案29起,刑事拘留46人,行政拘留41人……一组数字,记录了郴州对三十六湾矿区整治的决心。临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过“休克疗法”,三十六湾的植被开始回复。加之引水沟渠和防渗膜等防污治污设施的到位,该区重金属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号重点工程”形成强大凝聚力,环保工作更好开展了
  
  “一号重点工程”开展以来,郴州市环保局局长李来华最大的感受就是“像有了一个强大的核心,将政府各职能部门凝聚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环保工作更好开展了。”他举例说,某个在郴央企,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金上一直比较困难。因此,必须投入的环保设施也一直以企业缺钱为由拖延不办。但在省政府将湘江污染防治明确为“一号重点工程”后,一经环保局约谈,这个企业马上投入1400万元,把环保设备全部落实到位。
  
  “之前也约谈过多次,但每次都不能解决。”李来华认为,这次该企业态度的转变是因为“一号重点工程”的确立,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促使企业把环保落到了实处。
  
  事实上,在“一号重点工程”确立之前,矿企只需缴纳一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就可以进行采矿作业。由于矿山复绿的费用可能高于备用金的额度,因此有些不负责任的矿企会考虑到经济效益,对矿山复绿工作敷衍了事,甚至不采取任何措施。但现在,那些矿企即使缴纳备用金,只要复绿验收不合格,监管部门就有权不再延续其登记采矿许可证。这有力促使矿企把矿山复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认真完成。
  
  地下水重金属污染治理亟需技术攻关
  
  “郴州2013年度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一定问题。”李来华坦言,具体表现在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治理难度大。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隐匿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
  
  李来华表示,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虽有一定发展,但现有技术实施费用高、治理效果不理想。因此亟需进行技术攻关以解决区域面临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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