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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14个市县纳入监测网 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编辑:刘飞越 2014-04-15 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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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段涵敏)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引发大众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的关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质状况如何?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加强湘江流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该厅制定了《2014年湘江流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并于9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修订。目前,《方案》已下发14个市州征求意见。

  据悉,长沙市、株洲市、株洲县、湘潭市、湘潭县、衡阳市、常宁市、衡山县、衡东县、永州市、东安县、岳阳市、临湘市、湘阴县等14个湘江流域的市县,被纳入监督监测点。重点监督检查以上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集中式供水水厂、农村地区全部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

  城市饮用水大部分为市政供水。根据《方案》要求,14个市县的全部市政供水出厂水纳入监测网,每个水厂设置1个监测点;长沙设置40个末梢水(即老百姓家中的龙头水)监测点;地级市城区设置20个末梢水监测点;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学校监测点比例不低于10%。

  城市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往往是水质不稳定的地区,尤其值得关注。按照《方案》要求,省会长沙、地级市所辖城区和县政府所在城镇,至少将3个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不足3个的,全部纳入;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净水工艺的自建水厂;每个水厂设置1个监测点。每个自建水厂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省会长沙、地级市和县政府所在城镇,至少将10个二次供水设施纳入监测网,不足10个的,全部纳入;其中应至少包括1个学校二次供水设施;每个二次供水设施设置1个监测点,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省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曹朝晖介绍,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标准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其中常规指标42项,非常规指标64项。据了解,目前基层检测能力不容乐观,大多只能完成常规指标检测。他表示,希望地方政府能加大投入提升检测能力,现阶段不能开展的项目一般由上一级检测机构来承担。各类型供水的卫生监督信息和水质监测信息,将通过“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互联网直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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