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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布 地铁付费区和列车上禁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陈东风 编辑:杨洁 2014-04-16 09: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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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吴鑫矾 通讯员 陈东风)昨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列车等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乘客均应遵守。明确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和列车上进食,也不能携带宠物。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守则》变化最大的是对乘客携带行李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乘客可“携带重量20公斤以上、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3米以上、1.8米以内的行李”,而在正式公布的守则中,则确定为“乘客可携带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8米以内的行李”。而重量超过3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行李,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守则规定,在购地铁票时,乘客需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超时乘车的,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差额票款。单程票在发售站当日乘车有效,出站回收,遗失的按照无票处理。乘客可以凭单程票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发票,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当日办理退票。当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此外,每位成年人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的按超过人数购票。严禁携带爆炸物、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犬只家禽、非折叠自行车、电动车等物品。禁止在车站或者列车内吸烟、乞讨、派发传单、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和列车上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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