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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分庭审准时开始。被告人丁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云溪区路口镇与曾某停在路边的拖拉机尾部相撞,造成自己受伤和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案中被告人因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造成了自己肝破裂、结肠破裂、多发肋骨骨折等身体多处损伤,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元,在审查起诉期间还在家中休养。考虑到丁某的伤情,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丁某的问话、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丁某家中进行。案发后,被告人丁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的从宽情节,并且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且和曾某达成了和解协议。鉴于危险驾驶罪这一类犯罪的典型性、多发性,当地许多村民认为喝酒驾驶车辆是常事、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该不用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为引导村民养成“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的良好出行习惯,云溪检察院主动和法院协商,决定在当地巡回审理,并邀请村民到庭旁听。
“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具有超200mg/100ml、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等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结合案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阐述了此类案件的深刻教训,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劝告村民万万不可酒后驾驶机动车,要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拿自己、他人的自由和生命做赌注。法院当庭宣判对丁某免于刑事处罚。庭审结束后,丁某自己主动找检察官要了一份公诉意见书,表示要以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诉亲朋好友和周边群众切莫酒后驾车,切莫以身试法。
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生动细致的法律讲解,身边人、身边事的深刻教训,让旁听村民们对醉驾,尤其是摩托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性质有了清晰的认识。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以前认为只有醉酒驾驶汽车肇事才构成犯罪,通过今天的庭审才懂原来只要醉酒骑摩托车上道路,不管肇事与否都构成犯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今后酒后再也不骑摩托了,并纷纷表示对这种送法进村的公开庭审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