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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成空头支票 被炒员工法庭讨说法

来源:红网 作者:王蓓 编辑:刘飞越 2014-04-25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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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4月25日讯(通讯员 王蓓)员工因入职时公司承诺的福利变成“空头支票”产生不满情绪,却被公司借题发挥“炒鱿鱼”。4月25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娄底市某公司支付原告易某劳动报酬、加班报酬及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共计一万九千余元。
  
  原告易某于2013年5月应聘到被告娄底市某公司下辖超市从事海鲜采购工作,入职时公司曾向易某承诺每月有5天带薪假及假日加班补助等福利。然而,入职后公司仅为易某办理了工作证,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承诺的种种福利也化为泡影,长期繁重的工作与待遇不成正比,让易某心生不满。2013年9月,公司开除了装卸工刘某,并在不涨工资的情况下要求易某兼职从事装卸工作,被易某断然拒绝。随后,公司以易某不服从内部岗位安排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易某的劳动关系,并拒绝对其作出相应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易某自2013年5月起入职到被解雇,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该公司应当支付易某每月两倍的工资。原、被告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未与易某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雇佣,依法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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