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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定金区别大 长沙华洋标致4S店拒退订金惹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周为 2014-04-25 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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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网友刘女士在长沙华洋标致4S店交了5000元购车订金)

  网友投诉:在东风标致华洋华狮店付订金买车,取消订金只退还50%
  
  红网长沙4月22日讯(记者 吴庠)“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法律涵义迥异,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大不相同。在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和商家因为不了解两者的区别,在买房、买车时经常会遭遇此类纠纷。因此,消费者在签订相关大宗买卖协议、合同时,一定要弄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网友5000元购车订金 拿不回发帖求助
  
  长沙网友刘女士最近就为这事儿烦恼不已。她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称,3月22日,她在长沙华洋标致4S店交了5000元订金,预订了一台东风标致3008小车,并递交了金融贷款所需相关资料。后因自身经济原因,她向4S店提出取消订车,得到的最终答复是“不退”。她对此很是不满,认为“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消费者有权取消订车和拿回订金。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对此点评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订金的性质实际上是预付款,是买家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买家取消订购仍可拿回订金。”颜律师认为,假若刘女士的收据上用词是“定金”,当事人取消订购,无论是否摸过车、看过车,给付定金的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
  
  4S店:订车已产生费用,不能提供发票
  
  对于此事,长沙华洋东风标致4S店客户经理唐龙的回应称,刘女士所交5000元订金并非不退,而是需从中扣除已产生的运输费、停车费、贷款手续费等共计2500元的费用。但刘女士要求4S店出示上述费用的扣费清单和发票,唐先生表示“提供不了”。
  
  “我们根据公司的规定,已就此事向刘女士解释清楚了,客户不接受我们也没有办法。”唐先生还强调,如果刘女士不在指定的时间里办理退订手续,其所交的5000元订金将会一分不退。
  
  刘女士坚持,“法律规定订金是可退的,我承认取消订车是我违约在先,我愿意承担已产生的费用,但是4S店必须出示费用清单和发票。”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
  
  目前,刘女士已向长沙工商局12315热线投诉,工作人员承诺7个工作日内会派人跟进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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