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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鸟人刑释后请缨担任“护鸟者” 培训后上岗现身说法

来源:红网 作者:黄景辉 黄竞颉 编辑:杨洁 2014-04-28 1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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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培训“护鸟志愿者”

(检察官培训“护鸟志愿者”)

  红网桂东4月28日讯(通讯员 黄景辉 黄竞颉)“老乡,这鸟儿是国家保护动物,可千万打不得哟”。4月27日,踏着泥泞崎岖的山路,巡山的陈已(化名)告诫着上山的人们。
  
  去年4月的一天,陈已邀上三五好友,来到湖南省桂东长垅界外洞坳山捕鸟,射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一只。案发后,桂东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陈已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桂东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4月,得知陈已刑满释放的消息后,桂东县检察院林检室的检察官们对其进行案后回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宣讲法律政策,积极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令其十分感动,当即向检察官真诚悔过,并主动请缨,自愿担任“护鸟自愿者”。
  
  在经过相关培训后,陈已正式“上岗”了,每天在“千年鸟道”上现身说法,巡逻护鸟,在他的倡议感召下,当地一批“捕鸟人”都纷纷放下鸟铳,加入了“护鸟志愿者”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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