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伪造文书骗公司合伙人股权 桃源县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来源:红网 作者:向立波 编辑:杨洁 2014-04-29 15:59:1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桃源4月29日讯(通讯员 向立波)4月28日,湖南省桃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调查后开展远端布控上网追逃,在长沙市开福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在长沙市韶山南路某酒店抓获网上逃犯杨某,从而成功告破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3年4月11日上午8时许,广东省珠海市人候某(女,29岁)到桃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2008年下半年,受害人候某经人介绍与杨某(男,45岁,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认识。杨宣称能完成其父亲在桃花源建设一座大型度假山庄的心愿,希望候某能以继承其父的“XX度假村”的资产入股,参与合伙创办常德市桃花源XX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候某信任后,候某与之签定了项目合同意见书。2009年8月21日,候某以其父的“XX度假村”的遗产分割中的1/3价值60万元入股与杨合作成立“常德市桃花源XX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资产入股协议。之后三年期间,杨某利用其独自从事管理经营之机,伪造一份候某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律师见证书》,偷偷将候某入股的地产过户到杨某的个人名下,之后又利用过户后的资产于2012年6月份到桃花源信用社抵押贷款300万元供自己使用。
  
  受案后,桃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组织初查,经查:杨某打着合伙办公司的幌子,骗取受害人信任并以资产入股合作,然后伪造相关文书,将属于受害人部分的资产转到自己名下,并抵押贷款用于个人支出,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为了帮受害人挽回损失,经侦大队及时呈报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杨某实施刑事拘留并开展网上追逃,同时与杨某主要活动轨迹地长沙警方联系布控,4月28下午5时许,自认一切做得天衣无缝,满以为能够瞒天过海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入住韶山南路某酒店,当即触网就擒。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