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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动车驾驶人数:974万 驾驶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编辑:王津 2014-05-09 09: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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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王斌

  本报讯(记者 刘军)昨日,记者从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十年来,湖南道路通车里程达24万公里,比2003年底的6.77万公里增加255%;机动车保有量达875.6万辆,增长了294%;机动车驾驶人达973.6万人,增长267%。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由十年前的14.28人/万车,下降到2013年的2.15人/万车。但座谈会上谈到的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仍值得广大驾驶人反思和借鉴。

  案例一

  没系安全带,织针穿透脖子

  黄战军是一名有20年驾龄的的哥。他说,10多年前,驾车人与乘客对系安全带都很不重视。“很少有人主动系安全带。”

  他说,上世纪90年代末,他的一位熟人开车送一位女乘客经107国道至长沙。乘客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上车后就一直在织毛线衣。车子在行至暮云境内时,遇到前面有紧急情况,司机紧急刹车,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女乘客在惯性作用下,身体往前冲,结果手中的织针穿进了脖子。“幸好没有刺穿动脉血管,要不然人都没得救了。”后来,为了救治这位女乘客,共花费了近30万元。

  [交警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来,文明交通得到了广泛支持和参与。据省公安厅交管局10万份调查问卷统计,90%以上受访者把出行安全放在首位。

  案例二

  醉驾致人死亡,司机获刑一年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新规正式实施。当年5月2日凌晨,株洲一名21岁的男子周某因酒后驾车造成1人死亡,成为湖南省第一例醉驾夺命的案件。

  周某和朋友在株洲市内聚会时,8人共喝了两瓶白酒。第二日凌晨,他又在夜宵摊喝了两瓶啤酒。凌晨3时30分,他驾车赶回长沙,车速较快,一不留神便撞上了正在骑自行车的受害人。经检测,周某血检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周某被刑事拘留,后来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交警说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醉驾入刑”开启了公共安全法治新时代。醉驾入刑两年后,全国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案件较入刑前分别下降39.3%和42.7%。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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