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两少年为逃离学校管制设计捅伤同学被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戴哲勇 编辑:刘飞越 2014-05-10 18:55:1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涟源5月10日讯(通讯员 戴哲勇)湖南涟源希望少年成长学校学生方某、梁某,为了能逃脱学校,共谋伤人,试图被公安抓获,然后被家长接回。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方某、梁某于2014年5月10日被执行逮捕。
  
  两犯罪嫌疑人均只有15岁。其中,方某来自安徽省淮南市,在家淘气、上网成瘾、厌学,家人管教不住;梁某来自湖南邵阳市,性格叛逆、封闭、厌学,不服家人管教。两人于2014年3月先后被家长送到湖南涟源希望少年成长学校接受特训。由于该校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没有网上,没有自由。两人无法适应,多次想脱离学校未果。后来,他们认为,捅伤一个人,公安就会把他们抓走,然后会通知家长接回去。室友林某(14岁)个头小,反抗能力差,平时又爱打小报告,他两均不喜欢,于是决定找林某下手。

  3月30日晚上,当其他同学洗漱完后,方某二人将林某约至学校一食堂,梁某将林某抱住,方某掏出事先从家里带来的藏在寝室床底下的折叠刀,摞起林某的迷彩服及T恤,对着林某右腰部连扎了四刀,导致林某右肾严重受伤,不得不手术切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方某、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均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两人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根据该两人的平时表现,采取取保候审等不足以防止发生逃跑或实施新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依法予以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承办检察官戴哲勇提醒,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长的职责不仅是抚养孩子,同时还应重视身传言教,亲情感化,对叛逆孩子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强硬要适度。就学校而言,不仅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而特训学校,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更要加强安全监管,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谈教育。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