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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首用公开听取意见方式办理审查逮捕复核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强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2014-05-11 1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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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娄底5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兵强)近日,娄底市检察院就双峰县公安局提请复核的胡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双峰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取意见大会,真心实意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会议由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主持,邀请双峰县委政法委、人大、法院、公安相关部门领导同志以及人民监督员、市律师协会律师等多名同志参加。
  
  犯罪嫌疑人胡某计划修条路到自家门口,需经过邻居的自留山,但与邻居反复协商未果。胡某叫来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帮忙,后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被害方有两人受轻微伤。公安机关将胡某等四人刑事拘留,并向双峰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以四人不涉嫌犯罪为由,对其不批准逮捕,双峰县公安局不服双峰县检察院的不捕决定,经复议后向娄底市检察院提请复核。
  
  在公开听取意见大会上,娄底市检察院首先全面介绍基本案情,随后双峰县检察院详细阐述对胡某等四人不捕的理由,双峰县公安局也充分陈述了对本案提请复核的理由。当地党委、政府、法院的有关领导同志、人民监督员、市律协、部分律师等先后就本案发表意见,均认为本案属邻里纠纷,且事出有因,胡某主观上没有无事生非、借故生非的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建议对胡某违法行为作行政处罚。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娄底市检察院维持了原双峰县检察院的不捕决定,并当场进行了释法说理。
  
  娄底市检察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通过公开听取意见的方式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消除“神秘色彩”,以公开促公正,增加执法透明度,受到各界群众普遍赞誉,提升了检察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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