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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与父亲吵架 吸毒男纵火烧房又抢宾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峰 编辑:刘飞越 2014-05-23 1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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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平江5月23日讯(通讯员 彭峰)在方小君看来,自己大概是很有些“狠劲”的,自从2012年底出狱以来,当地似乎没什么人敢惹自己了,除了自己那个爱管闲事的父亲。当然,后来父亲也有些怕了自己,因为方小君学会了一招——放火烧自家的房屋。

  2014年5月22日,平江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方小君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因为放火离家后抢夺宾馆收银台的现金,被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方小君出生于1988年,初中毕业后就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染上了不少坏毛病。2012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满释放后,方小君性格变得尤为暴躁,经常因琐事和家人矛盾。2013年1月22日晚上,因为和父亲发生口角,方小君在自家床上点了一把火,把家里烧得面目全非。最终火被街坊邻居扑灭,方小君也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19日,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的方小君又因吸毒被抓,被决定强制戒毒两年。一个月后,因为患有II型糖尿病被批准所外就医。
  
  但数次“进宫”的经历并没有让方小君警醒,他反而因此更加狂躁。2013年11月26日凌晨两点多,方小君和父亲再次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其当即用打火机将房间内的衣物点燃,然后依次将卧室的床和客厅的沙发点燃,待卧室和客厅起火后,便驾驶着摩托车离开现场。这一次,大火仍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扑灭。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案发中心现场居民楼四周皆是共墙连片的居民楼房,特别是放火的中心现场东面与之相连的是老旧的木质结构房屋。案发中心现场的客厅内沙发等物品全部被烧毁,案发中心主卧室的床铺、衣柜等物品被全部烧毁。
  
  离开放火现场后,方小君似乎嫌事情闹得不够大,又开始了打起了别的歪主意。他去到附近一家宾馆,在前台交了500元钱办开房手续。趁着收银员打开现金抽屉的当口,方小君立即从抽屉内抢得一沓现金放入口袋。但因为身份证被扣押及当班保安的制止,方小君扣除自己开房的500元钱后,将其余的现金退还给收银员。但就当收银员陈某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准备将钱放回抽屉时,方小君再次用右手箍住陈某的脖子,并用左手抢钱。因保安及时将方小君的左手抓住,陈某得以将钱放入口袋。见抢钱不成,方小君只得离开宾馆。事后,经宾馆方点算,被抢的现金总金额为4000余元。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小君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方小君公然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因被抓获而未得逞,可认定为未遂,亦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小君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同时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中方小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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